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公布 6月1日开始申报

时间:2024-05-06 17:01:20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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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公布 6月1日开始申报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通过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

记者获悉,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出炉,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7月31日。

补贴范围:购车人应为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直接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非个人购车、营运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购车、转让和补贴申领时间:购买新车、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时间均为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发放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为: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

“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通过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以下2种情况,享受国家补贴,不再享受西安市新能源汽车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

申领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2024年西安市汽车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活动”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需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除上传以上购买新车证明资料外,还需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栏、变更栏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按照系统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的程序,分批次对申领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通过西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发放补贴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编辑:呼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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