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市监总局网站24日消息,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的部分iX3电动汽车,共计37197台;生产日期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2月28日的部分国产i3电动汽车,共计18500台;生产日期从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0月24日的部分i4电动汽车,共计1985台;生产日期从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0月19日的部分iX电动汽车,共计2929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高压蓄电池控制单元(SME)微控制器电压监控阈值设定不合理,软件可能误判,导致车辆充电意外中断或高压系统关闭,极端情况下会造成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软件编程,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召回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至2023年1月11日的部分国产i3电动汽车、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至2023年1月19日的部分iX3电动汽车,共计33021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行人保护警示音控制单元的软件信号处理逻辑存在问题,可能导致车辆在低速行驶或者倒车时无法发出外部行人保护警示音,增加行人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软件编程,以消除安全隐患。
三、召回生产日期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12月15日的部分进口7系汽车,共计763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前排乘客座椅模块控制单元的软件问题,可能无法识别座椅的正确位置,导致前排乘客的安全气囊不可用,存在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软件编程,以消除安全隐患。(中新财经)
编辑: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