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十大汽车政策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7-12-26 15:22:46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大 中 小
政策七:76条有了新解释
10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如无过错,超过机动车交强险赔付限额的部分,机动车的赔偿不超过10%。而在原道交法中,76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于机动车按照什么标准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初期很多判例出现了机动车无责最少50%赔偿的现象。
2000年前后,驾驶奥托的刘寰在南二环撞上进入主路的行人而成为本法实施以来第一案,由于76条的不够明确让他最终按照50%进行赔偿。